孤独及其所创造的。

颓败成灰,是我的骨头。

无爱之徒9(上)

9(上)


以前有个女孩对丁阳告白的时候说,丁阳,你知道吗。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对的人出现过,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。

当人看到孟晓骏的时候,也有这种感觉。

那就是一瞬间的事,可是那种感觉,永远也忘不了。

关于他浅褐色镜框的眼镜,他高领的烫的笔直的衬衫,他的牛仔裤;他笑起来的阳光,他拒绝的冷淡,他背脊里的骄傲;他的演讲,他的语速,他的小动作:他的所有。

就像丁阳对博言说的,他说,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感觉整个世界安静极了,只有一个声音特别清晰,啾——啾——啾——

那是在马路上,丁阳就跟发酒疯一样两只手做成喇叭形状抵在嘴边,滑稽的发出那个诡异的声音,接着就像被自己逗到了一样前仰后合的笑着,跟个神经病一样,直到眼睛里都笑出了泪光。

当时博言吓得只想捂住他的嘴。

然而路边大排档里面笑着闹着的人正开着啤酒,瓶盖一启,夜色里忽然就涌起了一点琥珀色的味道。大家似乎都在尽情地释放,大笑着站起来说着,比他还疯。

他们在这个城市当中,什么都算不上。


后来有一天晚上丁阳头脑一热地就回到了他以前的学校,站在门口,他看着浅浅的露天灯光下好像周围很多小小的虫子飞来飞去的晃动。

他好像看苏凯穿着白色球衣,被汗水濡湿的头发狼狈的贴着前额。他把手里脏兮兮的篮球狠砸到他身上,然后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疼得嗷嗷的说,丁阳,你给我起来。都要打球了你还睡。

看见七八年之前的自己把被灌醉了的孟晓骏送回去的时候,在他嘴唇上偷偷留下的吻。

那天人都散了,闷热的夏夜扑黑了整个路口,孟晓骏的嘴唇温热,知了在落满尘埃和尾气的灰色梧桐上半死不活的叫着。十米开外的路灯昏黄的光摇摇欲坠得会让人想起久远的蜡,老了一个时代的陈旧的悲伤。

而现在只有他一个人满身酒气地站在这里,胸口像破了一个大洞,风吹过的时候能发出回声。


他想着孟晓骏最后说,丁阳,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你。

而就在十几个小时之后,他在酒吧里亲吻了一个陌生人,对方很快夺走了他的主动权,用滚烫的舌肆意的加深着这个吻。

那天,灯光,灯光,舞台上歌声,躁动,男人的单耳钻石耳钉。调酒师手中来回晃动的酒瓶和点燃的蓝色火焰,绿色橄榄,柠檬片,还没来得及融化的冰块。深吻,深吻,深吻。男人的嘴唇尝起来就像无数的金酒、辛辣威士忌、干苦艾酒、甜味苦艾酒的混合,红樱桃和橄榄点缀。

他们在一起了几十天的时间,然后十几分钟前给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,说,以后我们不要见面了。

再一次趴在马桶那狂吐的时候,丁阳又在胃痛,喉咙里拥挤着的酒气像是哭泣时被摔碎的玻璃,顺着喉咙中来回艰难滚动的气流划裂柔软的内部组织,无形的血,尖锐而滚热的疼痛。

过多的酒精使他的头部此刻感觉如此的沉重,太阳穴嗡嗡作响,皮肤之下复杂但毫无意义的声音在一次次震动,在贴近血脉的地方产生一阵阵强烈却阴郁的钝痛。

他没能睁开眼睛。他在试图着挣扎抗拒这种白色的混乱和脆弱。被麻痹了的眼皮在挣扎着浮浮沉沉,天翻地覆的晕眩之中时而出现时而消失着的大片大片的白,蒙着混沌如世界新生时的雾气,朦朦胧胧。

十指在冰冷的固体上收拢,瘦削的身体因为冰冷和难受而条件反射般产生一阵阵微微的颤抖。

无力地滑坐在地板上的时候丁阳就在想,孟晓骏说的一直都是至理名言。

孟晓骏不爱他。

高见也是。


小说教我们,不要将就。然而丁阳几乎是一碰到孟晓骏就开始转身寻找他的将就。

因为事实就是……你只能将就。

而你的将就,却都不会将就于你。

这才是现实的人生。




T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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